易居研究院:调控房价同时转换租赁市场格局
2010.07.05
易居研究院:调控房价同时转换租赁市场格局
提要:从时下租赁房屋供应端看,政府正在集中建设廉租房、公租房,企业则主要集中于酒店式公寓等高档房。而在西方发达国家,房屋租赁受到社会的普遍重视,往往会出台一系列的法律及规章制度,以此来维护承租人的利益、制约出租人的不规范出租行为。
□本报记者唐颖豪
在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下,人们期望房价下跌的一只“靴子”还没有完全落下来,另一只“靴子”不经意间砸了下来。自从上海楼市进入观望期之后,房屋租金涨幅超过历届调控,特别是新政后的5月、6月间租金上涨惊人,仅上海市二手房指数涨幅就达到4.1%和4.9%。
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周建成博士提出,宏观调控在调控房屋买卖市场的同时,也必须转换房屋租赁市场格局,尤其要建立住房租赁产业化的运作机制,“租售并举”才能调整楼市结构,使房价合理化房价。
面临高房租拷问
21世纪不动产上海区域数据监测中心对上海16个典型板块的标杆楼盘租金进行跟踪监测发现,与去年6月相比,16个楼盘的租金回报率均有下降,降幅在0.02%-2.02%;但16个楼盘中有14个租金上涨,增幅集中在5%-30%。
月租金2000-4000元的房源是这段时间最容易出租的,6月1日-15日期间成交比例为39.3%。其次是租金在2000元/月以下的房源,占37.8%。预算2000元以内的租客,倾向选择浦东区偏外环的板块,例如曹路、西三林、惠南等,代表性小区包括曹路家园、凌兆新村、民乐苑;预算2000元-3000元的,倾向于闵行七宝、宝山大华、闸北大宁等中环区域、有轨交线路经过、且配套较为成熟的地方,典型小区有万科城市花园、康泰新城、宁和小区等;预算在8000元以上的,则偏好核心城区,例如陆家嘴、徐汇中心、南静安,代表性楼盘有仁恒滨江园、东方曼哈顿、中凯城市之光。
向来以买卖为主的中介,也因为市场的调整业务重心被迫转移。21世纪不动产4月成交的租赁、买卖套数比约在3:7,5月、6月则倒置过来,为7:3;德佑高端地产指数系统中的租赁市场系统显示,今年5月租赁套数环比增长61%,是近两年来平均月租赁套数水平的2倍。其中,过渡性租客占47%。
此轮房租上涨的主要原因有三个。一是季节性因素,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中在这个时候毕业,毕业生对住房有较大的租赁需求;二是投资者手握大量房源,不愿低价抛售,通过提高房租,以获得收益;第三是许多购房者在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下推迟购房,持币观望,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房屋租赁市场的需求。
“被动租房”现象普遍
目前房屋租赁市场中,无论个人分散出租,还是今后政府大力推广的公租房,均处于被动,业内人士称之为“去租房化”现象。
从时下租赁房屋供应端看,政府正在集中建设廉租房、公租房,企业则主要集中于酒店式公寓等高档房。而在国外,大部分开发商以开发和经营出租性物业为主。有的主动帮助政府建造公租房,经营十年后可由政府回购,其前提必须是房屋质量等必须达到标准,由此限定了开发商粗制滥造。
从需求端看,目前中国内地,受新政对存量、增量商品住宅市场的影响,近期陷入观望期。一批原先准备购房的自住型、改善型客户暂缓入市购房,采取阶段性租房策略。而业主索性转售为租,躲避房价低谷。从决策的时间顺序上,通常都是买不起房才会租房。
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之前所做的房屋需求调查结果显示,对究竟选择租房还是购房这一问题上,近七成的受访者选择购房。而且,将在3年之内购房的占受访总数的61.6%,仅一成半受访者选择租房,另有16.2%的受访者虽然现在选择租房,但只是作为购房前的过渡。同时,就同一被访群体在受调查时的居住状况来看,有42.94%的受访者在受访时居住在承租房中。换言之,大部分房屋承租人(63.8%)计划改变居住方式,从租房转为购房。
房屋租赁应实现产业化
如果能够转变这种“被动租房”现象,形成成熟的房屋租赁行业,就可形成规模经济,并有效化解买卖市场的供需矛盾,平抑高房价问题。周建成、李战军、梁志超等研究人士建议,重点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。
房屋租赁税收优惠。从政策优惠方面看,基本以购房优惠政策为主。购房上,货币化分房、银行按揭贷款、蓝印户口、购房退税、契税优惠等等,可谓一应俱全。租房上则长期缺少政策上的关注和扶持,致使房地产企业更愿意以出售的方式加快资金回收,避免资金沉淀。
减轻房屋出租税负。以上海为例,目前个人居住房屋出租的综合税率为5%,转租为2.5%,为活跃房屋租赁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。目前如果企业从事房屋租赁,除缴纳营业税及附加、房产税等(共17.56%)外,还要缴纳所得税,税负仍然偏重。此外,租赁业务的资金回收期较长,在房价连续几年快速上涨的背景下,投资租赁房屋对个人或者企业而言均吸引力不足。
增加房屋租赁市场融资渠道。融资渠道的局限性导致企业进入出租业的意愿不强,若完全依赖于银行贷款又会加剧银行的流动性风险,不妨积极发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。同时,大量社会强制性缴存基金如住房公积金、养老金、社保基金等长期资金,从适用性角度看,完全可以投资于房屋租赁市场,不仅可解决当前发展住房出租业面临的缺乏长期资金来源问题,也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提高资金运用效率,保值增值。
确保承租人的利益受法律保护。我国房屋租赁法规和政策主要关注房屋租赁的客体,对于房屋租赁的主体管理和行为管理鲜有涉及,尤其是缺乏对承租人利益的法律保护,这导致了出租人对房屋租约的执行力不足,而承租人则经常缺乏“安全感”。而在西方发达国家,房屋租赁受到社会的普遍重视,往往会出台一系列的法律及规章制度,以此来维护承租人的利益、制约出租人的不规范出租行为。
提要:从时下租赁房屋供应端看,政府正在集中建设廉租房、公租房,企业则主要集中于酒店式公寓等高档房。而在西方发达国家,房屋租赁受到社会的普遍重视,往往会出台一系列的法律及规章制度,以此来维护承租人的利益、制约出租人的不规范出租行为。
□本报记者唐颖豪
在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下,人们期望房价下跌的一只“靴子”还没有完全落下来,另一只“靴子”不经意间砸了下来。自从上海楼市进入观望期之后,房屋租金涨幅超过历届调控,特别是新政后的5月、6月间租金上涨惊人,仅上海市二手房指数涨幅就达到4.1%和4.9%。
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周建成博士提出,宏观调控在调控房屋买卖市场的同时,也必须转换房屋租赁市场格局,尤其要建立住房租赁产业化的运作机制,“租售并举”才能调整楼市结构,使房价合理化房价。
面临高房租拷问
21世纪不动产上海区域数据监测中心对上海16个典型板块的标杆楼盘租金进行跟踪监测发现,与去年6月相比,16个楼盘的租金回报率均有下降,降幅在0.02%-2.02%;但16个楼盘中有14个租金上涨,增幅集中在5%-30%。
月租金2000-4000元的房源是这段时间最容易出租的,6月1日-15日期间成交比例为39.3%。其次是租金在2000元/月以下的房源,占37.8%。预算2000元以内的租客,倾向选择浦东区偏外环的板块,例如曹路、西三林、惠南等,代表性小区包括曹路家园、凌兆新村、民乐苑;预算2000元-3000元的,倾向于闵行七宝、宝山大华、闸北大宁等中环区域、有轨交线路经过、且配套较为成熟的地方,典型小区有万科城市花园、康泰新城、宁和小区等;预算在8000元以上的,则偏好核心城区,例如陆家嘴、徐汇中心、南静安,代表性楼盘有仁恒滨江园、东方曼哈顿、中凯城市之光。
向来以买卖为主的中介,也因为市场的调整业务重心被迫转移。21世纪不动产4月成交的租赁、买卖套数比约在3:7,5月、6月则倒置过来,为7:3;德佑高端地产指数系统中的租赁市场系统显示,今年5月租赁套数环比增长61%,是近两年来平均月租赁套数水平的2倍。其中,过渡性租客占47%。
此轮房租上涨的主要原因有三个。一是季节性因素,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中在这个时候毕业,毕业生对住房有较大的租赁需求;二是投资者手握大量房源,不愿低价抛售,通过提高房租,以获得收益;第三是许多购房者在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下推迟购房,持币观望,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房屋租赁市场的需求。
“被动租房”现象普遍
目前房屋租赁市场中,无论个人分散出租,还是今后政府大力推广的公租房,均处于被动,业内人士称之为“去租房化”现象。
从时下租赁房屋供应端看,政府正在集中建设廉租房、公租房,企业则主要集中于酒店式公寓等高档房。而在国外,大部分开发商以开发和经营出租性物业为主。有的主动帮助政府建造公租房,经营十年后可由政府回购,其前提必须是房屋质量等必须达到标准,由此限定了开发商粗制滥造。
从需求端看,目前中国内地,受新政对存量、增量商品住宅市场的影响,近期陷入观望期。一批原先准备购房的自住型、改善型客户暂缓入市购房,采取阶段性租房策略。而业主索性转售为租,躲避房价低谷。从决策的时间顺序上,通常都是买不起房才会租房。
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之前所做的房屋需求调查结果显示,对究竟选择租房还是购房这一问题上,近七成的受访者选择购房。而且,将在3年之内购房的占受访总数的61.6%,仅一成半受访者选择租房,另有16.2%的受访者虽然现在选择租房,但只是作为购房前的过渡。同时,就同一被访群体在受调查时的居住状况来看,有42.94%的受访者在受访时居住在承租房中。换言之,大部分房屋承租人(63.8%)计划改变居住方式,从租房转为购房。
房屋租赁应实现产业化
如果能够转变这种“被动租房”现象,形成成熟的房屋租赁行业,就可形成规模经济,并有效化解买卖市场的供需矛盾,平抑高房价问题。周建成、李战军、梁志超等研究人士建议,重点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。
房屋租赁税收优惠。从政策优惠方面看,基本以购房优惠政策为主。购房上,货币化分房、银行按揭贷款、蓝印户口、购房退税、契税优惠等等,可谓一应俱全。租房上则长期缺少政策上的关注和扶持,致使房地产企业更愿意以出售的方式加快资金回收,避免资金沉淀。
减轻房屋出租税负。以上海为例,目前个人居住房屋出租的综合税率为5%,转租为2.5%,为活跃房屋租赁市场发挥了积极作用。目前如果企业从事房屋租赁,除缴纳营业税及附加、房产税等(共17.56%)外,还要缴纳所得税,税负仍然偏重。此外,租赁业务的资金回收期较长,在房价连续几年快速上涨的背景下,投资租赁房屋对个人或者企业而言均吸引力不足。
增加房屋租赁市场融资渠道。融资渠道的局限性导致企业进入出租业的意愿不强,若完全依赖于银行贷款又会加剧银行的流动性风险,不妨积极发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。同时,大量社会强制性缴存基金如住房公积金、养老金、社保基金等长期资金,从适用性角度看,完全可以投资于房屋租赁市场,不仅可解决当前发展住房出租业面临的缺乏长期资金来源问题,也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提高资金运用效率,保值增值。
确保承租人的利益受法律保护。我国房屋租赁法规和政策主要关注房屋租赁的客体,对于房屋租赁的主体管理和行为管理鲜有涉及,尤其是缺乏对承租人利益的法律保护,这导致了出租人对房屋租约的执行力不足,而承租人则经常缺乏“安全感”。而在西方发达国家,房屋租赁受到社会的普遍重视,往往会出台一系列的法律及规章制度,以此来维护承租人的利益、制约出租人的不规范出租行为。
